为了搞好学籍异动工作,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,该项工作实行月报制度。为了更好地落实该项制度,学院拟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,组长:薛花、副组长:董华群,成员: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、中专部相关工作人员、以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系主任和学管人员,下设办公室:教务处。请各系部派专人负责这些工作,并请主管该项工作的系领导重视。
学籍异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学籍注销(退学)、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转专业、转班、留级等。
学籍注销(退学)后,学生将无法恢复学习的资格,所以,请慎重处理学籍注销(退学)的情况。
学籍注销(退学)的几种情况:
1、 自动退学
该类办理流程:学生自愿提出退学申请,辅导员(班主任)挽留无效后,须征得家长同意学生退学后,辅导员(班主任)到学生管理老师处领取退学手续单办理退学。学管老师须登记领表名单,经主管院长签字后,方可在学籍注销档签字,并复印退学手续单交教务处注销学籍。该项工作要做到即时上报,随时注销。
2、 擅自离校连续二周以上
该类学生包括两类:A、领取退学手续单,但未返回学管老师处注销学籍的学生。B、未经请假,擅自离校连续二周以上。
该类办理流程:辅导员或班主任写出情况说明,包括和学生家长联系的情况,以及学生离校的时间等相关材料。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后、经系部主管领导签字、盖公章,由学管人员每月20号前报学生处或中专部,学生处(中专部)办理学院退学文件后,转交教务处注销学生学籍,学生处(中专部)须在28号前转交。
3、 违纪退学学生
该类办理流程:学生处(中专部)收集相关资料后,办理学院退学文件后,转交教务处注销学生学籍,学生处(中专部)须在28号前转交。
4、死亡
该类办理流程:学生死亡后,学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,经系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,交教务处注销学籍。该项工作要做到即时上报,随时注销。
其它异动情况: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转专业、转班、留级。因该类异动系部没有审批权,学管人员每月20号之前同教务处核对该类异动情况。
学籍注册与学籍异动的区别:
新生到校报到后,需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新生信息复核工作,所以,学生学籍正式注册的确认,应从辅导员(班主任)上交的有本班学生签名的学籍基本信息表之日算起。学生正式注册成功后,所有学籍异动均需到教务处办理。
教务处
2012年11月21日